据长宁区消息:为了方便缴纳停车费,不少车主习惯将零钱放置在车内,钱也不多,二三十元,可没想到,这点零钱竟也遭到了蟊贼的惦记。
1月28日上午,家住汇川路一小区的郁先生来到华阳路派出所报案称,自己轿车的右侧后窗玻璃被人敲碎,车内财物被盗。郁先生告诉记者,车内仅存放了二十多元现金,只是供平时付停车费的,没想到被盗了。
接报后,派出所立即组织力量开展调查,民警从小区的监控中发现,1月28日凌晨,曾有一男子出现在案发区域,用随身携带的照明工具在郁先生的车辆旁窥探,随后便敲碎右侧后窗玻璃,盗窃了车内物品。通过查看监控录像,民警很快掌握了嫌疑人的行动轨迹,在一家网吧内将其抓获。
到案后,嫌疑人岳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经岳某交代,1月28日凌晨和1月29日凌晨,他还以相同的手法在长宁区周桥地区、仙霞地区作案。华阳路派出所民警缪亥告诉记者,犯罪嫌疑人在两天之内,一共在长宁地区作案3起,其中盗窃现金120多元,车窗的损失较大,物损一共5000多元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岳某被长宁警方以盗窃罪依法刑事拘留。警方再次提醒市民朋友,车厢不是保险箱,尤其是现金、手机等贵重物品千万不要放在车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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